關于美國對華光伏企業“雙反”仲裁沸沸揚揚的討論未歇,六家中國光伏企業又被列入歐盟反傾銷應訴名單,中國光伏企業正面臨歐美的“雙面夾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11月初公布對中國光伏企業“雙反”(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最終結果,如果維持裁定不低于30%的反傾銷稅率,中國光伏出口美國的大門將最終關閉,這一終裁結果走向也將很可能影響歐盟雙反的最終結果。
在似乎舉步維艱的困境中,10月8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了最新批復的15個海外投資項目,涉及能源、金融、通訊、基建等領域。其中包括三個光伏海外直接投資項目,儼然為中國光伏企業下一步發展指明了新路。
以此次獲批的聚能硅業有限公司增資聚能(盧森堡)有限公司并在意大利和希臘投資建設光伏電站項目為例,聚能硅業與希臘方面簽訂協議,確定在希臘建造全歐洲最大的太陽能發電站群。據測算,此項目可給聚能硅業帶來7200萬歐元的年收入,協議期25年,共可收益18億歐元。
除了加大對國內市場和新興市場的開拓力度,直接投資無疑是規避貿易壁壘、轉移消化大量產能的一條重要途徑。
目前,缺乏核心技術、僅能賺取加工費是我國光伏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而產品主要出口海外市場的現狀則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陷入被動。
“‘雙反’事件表明,缺乏核心技術、內部市場的發展模式必將使企業陷入困境無法自拔。”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說。
蕭函指出,歐美“雙反”中國光伏產品符合歐美的核心利益,無論是出于政治因素,還是基于貿易保護主義,歐美所作所為皆“有章可循”。“中國光伏產業長期存在市場在外、技術在外的問題,大大制約了光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方面,進行海外直接投資將給光伏企業提供進一步滲透海外市場的機會,在當地設廠無疑將能使企業掌握更多實地市場信息,鋪設自有銷售渠道,有效地化被動為主動。
另一方面,新路并不意味著坦途,光伏企業“走出去”容易,想要“走得好”卻并不容易。此前各行業的眾多企業在海外投資、并購遭遇失敗的案例值得警醒。
有分析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政府在鼓勵光伏企業“走出去”的同時也應提供更多配套的扶持政策。
“一是許多企業缺少對外投資經驗,二是企業對當地經濟、政治環境缺乏了解,這兩點都需要國家駐外部門給予配合,政府在當地的使館應當盡好‘向導’之職。”上述分析人士說。
此前,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強調,將光伏組件產能轉移到海外,直接投資光伏電站,將成為中國光伏業應對歐美反傾銷制裁和消化過剩產能的“一箭雙雕”之策。
但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境內或境外投資,無論出口還是內銷,中國光伏產業升級都是眼下最迫切的任務。
“雖然發改委此次審批表面上是對國內光伏企業的巨大利好消息,有利于促進其開拓國際市場,提升核心競爭實力。但實際上,此舉仍屬于‘治標不治本’的措施。”蕭函指出,在國內光伏市場蘊藏量未能得到有效釋放前,光伏企業經營狀況想要有實質性轉變“難于上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