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環保部等三部委共同發布了《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對多晶硅項目建設條件、生產布局、生產規模、技術裝備、資源回收利用、能耗、環境保護、監督與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詳細的規定。業內人士認為,該《條件》的出臺有利于國內產業淘汰落后產能,促進先進產能的發展,將對整個光伏行業構成利好。
中信證券表示,該《條件》出臺是國務院2009年38號文件的細化和落實。該《條件》出臺后,一方面將提高多晶硅投資的規模門檻。根據《條件》,新建和改擴建多晶硅項目投資最低資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新建太陽能級多晶硅項目每期規模大于3000噸/年,這意味著最低初始自有資金投資規模將在7.5億元左右,投資門檻的提高能將眾多原本指望在多晶硅行業撈一票就走的投機分子擋在門外,有利于大企業集團發揮規模優勢,提高市場份額,降低生產成本。
另一方面,《條件》要求今后新建項目生產占地面積要小于6公頃/千噸,太陽能級多晶硅還原電耗到2011年底前小于60千瓦時/千克,并要在2011年年底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太陽能級多晶硅生產線。中信證券認為,以當前行業發展的現況來看,《條件》提出的能耗和資源回收指標是比較嚴格的,反映了主管部門通過產業政策引導光伏產業合理、健康、有序發展的決心和思路。不過,中信證券也表示,很多企業尚難在短期內達到要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博弈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因此政策的實際執行效果有待觀察。
而對于《條件》中“在政府投資項目核準新目錄出臺前,新建多晶硅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的規定,業內人士也認為,這并不意味著未來多晶硅項目將會停批。華泰證券表示,國內多晶硅產業面臨的最大問題不是過剩而是落后,目前中國17萬噸規劃產能中,60%以上是單線3000噸以下的產能,實際產能不足6萬噸,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預計2010年全年多晶硅進口量為4.5萬噸左右。而中信證券也表示,《條件》的出臺將意味著那些已有建成產能,且后續擴產計劃龐大的企業將擁有一定的優勢。
業內人士表示,光伏行業作為朝陽行業,其前期發展主要依賴國家的政策扶持、引導,《條件》的出臺將對整個行業產生正面影響。而從中長期的角度來看,成本下降是喚起行業自發式生命力,帶動行業中長期發展的內生動力。
華泰證券表示,目前國內多晶硅產業正處在技術提升、成本下降的轉折點上。就成本而言,國內絕大多數多晶硅產能成本在40美元/千克以上,相對于國外先進產能具有較大差距。但是國內少數企業已經開始技術突破,如保利協鑫、南玻等企業的多晶硅成本已降至40美元/千克以下。國海證券認為,隨著技術的進步和設備的國產化率的提高,預計光伏發電成本未來每年可下降8%。另外,目前的平均常規電價為0.6元/kWh,按照每年上漲6%計算,則到2015年中國可以實現光伏上網平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