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國各省光伏政策整合(自5月5日-1月1日倒序)1.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機制 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的政策文件是由發改委先行發布電價政策,至于補貼規模和競價方案,后期由能源局單獨發布。對戶用經銷商,隨著補貼標準的明確,他們可以盡快開展工作,向用戶進行宣傳。但對于地面電站、工商業項目開
21.關于征求《新疆電力市場結算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新疆電力市場交易結算及偏差處理工作,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公室對《新疆電力市場結算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完善。主要原則圍繞: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電量優先結算、剛性執行、電力用戶電量“月結月清”、發電企業電量“月結月清”、電網企業不參與利益分配、不同類型發電企業間不進行利益調整。
22.重磅!財政部公布光伏扶貧項目補貼目錄
對于村級電站和集中電站,用于扶貧部分的補貼資金由電網企業或財政部門直接撥付至當地扶貧發電收入結轉機構,由扶貧主管部門監督足額撥付至光伏扶貧項目所在村集體。
23.發改委: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由16%調整為13%后,省級電網企業含稅輸配電價水平降低的空間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原則上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24.蘇州新能源補貼政策:儲能0.3元/kwh 分布式光伏0.1元/kwh
針對在園區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的分布式光伏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發電量補貼3年,每千瓦時補貼業主單位0.1元;針對在園區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的分布式燃機項目、儲能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發電量(放電量)補貼3年,每千瓦時補貼業主單位0.3元。
25.7月1日起執行 山東光伏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出臺
新建光伏電站自調度機構下達啟動試運行通知起6個月內有功功率變化和光伏發電功率預測均按本細則規定的50%考核,其余項目正常執行本規則,自第7個月的首日起正常參與所有考核及分攤項目。
26.江蘇省鼓勵發展平價上網光伏項目、申報國家領跑者基地
堅定不移發展光伏,鼓勵發展技術先進、就近消納、平價上網的光伏發電項目,積極推進寶應、泗洪光伏“領跑者”基地建設,全力支持阜寧、沛縣等地申報國家光伏領跑者基地,擴大我省光伏應用規模。
27.安徽省“十二五”以來光伏發電項目信息公示
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未開工項目裝機容量約1231萬千瓦。其中,備案文件時間已超過2年的項目裝機容量約906萬千瓦;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已開工項目裝機容量224萬千瓦。
28.國家發改委:光伏納入水電開發利益共享體系 鼓勵分布式創收
國家發改委就做好水電開發利益共享工作提出,依托調節性能好的水電工程,優先開發其周邊的風電、光電項目,統籌區域風電、光電和水電外送消納。在移民安置規劃和后續產業發展規劃中根據資源稟賦和建設條件,結合產業政策合理布置分布式光伏項目,增加移民和庫區居民收入。
29.華北能監局:光伏、風電限期取得發電許可證 否則停止運行
3月19日下午,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官方網站刊發《華北能源監管局關于試行規范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并網啟動試運行期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并網調試時間,規定“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在首臺發電機組或首批發電單元并網后,應于60日內完成所有機組(單元)的啟動試運行工作,并在啟動試運行完成之后按351號文的規定時限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
30.關于調整可再生能源資金扶持政策支持光伏發電持續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簡稱《扶持辦法》)指出,1、對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產發電的光伏項目,取消“須納入國家年度規模計劃”的前置條件,如符合《扶持辦法》其他要求,可繼續列入市可再生能源獎勵目錄;2、請各區發展改革委和相關管委會按照調整后的政策,抓緊開展2018年度本地區項目的初審轉報工作,于2019年4月20日之前向我委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31.山東省公示“十二五”以來光伏發電項目梳理情況
國家能源局《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要求,我局組織各市對本地“十二五”以來光伏項目情況進行了梳理。現根據各地上報的項目情況,對光伏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2日。
32.安徽合肥開展2018年度光伏產業扶持政策補貼資金兌現工作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指出,符合條件的企業于2019年4月3日前,將申報材料報至轄區經信部門。
33.廣東能源局公示“十二五”以來未建成光伏發電項目信息
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要求,我局組織各地對“十二五”以來未建成的風電、光伏項目信息進行了梳理匯總。現按通知要求對項目情況進行公示,其中:已核準在兩年內未開工建設且未申請辦理延期的項目,按規定作廢;納入“十二五”、“十三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但未完成核準的風電項目,按相關規定廢止核準計劃。
34.吉林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做出重大調整:2020年光伏發電裝機達393.3萬千瓦
經省政府同意、國家能源局批準,《吉林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調整和實施意見》新鮮出爐,《意見》指出,到2020年底,光伏發電裝機達到393.9萬千瓦,比原規劃增加153.3萬千瓦。
35.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獎勵名單(第七批)的通知
根據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經一〔2015〕1533號)、《關于開展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獎勵名單(第七批)申報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18〕2864號)的要求,經組織申報并初審,現對擬納入《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獎勵名單(第七批)》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名單進行公示。
36.陜西省2019年省級重點建設項目:涉及光伏、光熱共10項
近日,陜西省2019年省級重點建設項目發布,工程中涉及光伏、光熱發電項目,包括西安奕斯偉硅產業基地、商洛商南硅科技產業園、銅川光伏技術領跑基地、全省光伏電站建設、西安隆基5GW單晶光伏電池生產基地、西安樂葉1GW光伏組件及500MW單晶光伏電池生產線、西安漢能移動能源產業園、榆林猛獅新能源儲能及光伏風電站、榆林定邊1GW光伏領跑者計劃、榆能恒日50MW光熱發電站。
37.利好!上海市2018年下半年并網發電的光伏項目都有補貼
根據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新文件滬發改能源【2019】33號關于調整可再生能源資金扶持政策支持光伏發電持續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產發電的光伏項目,取消“須納入國家年度規模計劃”的前置條件,如符合《扶持辦法》其他要求,可繼續列入市可再生能源獎勵目錄。
38.廣東要求3月底前申報光伏、風電平價上網試點項目
鑒于廣東省太陽能、風能資源條件較差,各地市要審慎引導企業開展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的綜合分析評估,如有具備建設條件的平價上網試點項目,請于3月底前上報省能源局。
39.福建發改委關于“十二五”以來光伏發電項目梳理結果的通知
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要求,我委根據各地報送的項目情況,梳理核實“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情況,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5日向社會公示。
40.江蘇公示“十二五”以來光伏發電項目梳理結果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要求各省梳理“十二五”以來未建成的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信息。按照國能綜函新能〔2018〕367號文件要求,江蘇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轉發通知,組織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開展相關信息統計工作。現將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統計信息匯總結果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