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財政部決定金太陽示范工程不再進行新增申請審批,外界均猜測,金太陽工程由此將開始退出歷史舞臺。
同一時間,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見稿,針對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提出了新的實施方案。
此次下發的117號文,抽走了金太陽工程的根基,讓鏈條上每一位利益相關者陷入焦慮:“取消示范,收回補貼”讓業主獲利的希望落空,無法支付EPC的賬款;EPC沒有錢,也無法向組件商支付貨款;本已債務纏身的組件商,原指望通過金太陽翻身,反再遭重創。
中達電通公司,是山東大唐金太陽示范工程項目的EPC。其太陽能光電系統事業部部長方劍鋒告訴《財經》記者,“到最后實在沒辦法,我們只能起訴大唐,我的分包商和供貨商也會起訴我,到時候你起訴我,我起訴你,整個行業都亂了!
接近財政部的人士稱,金太陽工程在批復時已告知業主,“建設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此輪被收回補貼的項目,雖然目前大多數已經完工,但都屬于“延期完工”,因此“收回補貼是有道理的”。
“這不是結束,只是一個由不太合理的政策,轉向另外一個更合理的政策。此次被追繳補貼資金的企業不用太悲觀,將來這些企業工程建成并網后,仍可用終端電價補貼的方式收回成本。”上述人士認為,“但如果當初企業為了降成本采用了劣質設備,導致轉化率低、發電量少,這個企業必然會蒙受損失。”
顯然,財政部希望通過117號文,實現初投資補貼向度電補貼的過渡。但對于產業鏈上的每一環來說,這種改變是不可接受的。這不僅意味著每一環的獲利模式被打破,更意味著每個人都必須先行墊付變革帶來的成本。
秦海巖認為:“如果我們沒有做金太陽,國內屋頂光伏市場可能現在還是一片荒漠,金太陽也為分布式能源的發展積累了經驗。金太陽工程還是有很重要的歷史貢獻,不應全盤否定!
孟憲淦認為,“初投資補貼,確實不是一無是處,關鍵在監管。監管到位,照樣發揮作用”,“鑒衡是第三方認證機構,只有驗收的權力,沒有后期監管的權力,后期監管誰來做,不知道。”
孟憲淦表示,一旦初投資補貼的刺激作用得到了體現,就應該轉向度電補貼,而不是拖到現在。但多位業內人士分析稱,此次財政部釜底抽薪,動力只是出于對財政補貼資金是否物盡其用表示懷疑。
多位受訪人士直言不諱,“財政部管理能源項目的水平有待提高,如果超過八成的項目無法按期完工,就是制度設計有問題了。”
這近八成的項目中,除了少部分業主故意拖延工期套取國家補貼資金外,大部分業主均稱工期延誤并非故意,而是有著客觀原因。
譬如,金太陽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確有難度,開發商與屋頂業主談判過程艱難,因此造成了工期延誤。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制度設計的缺陷。
山東一位金太陽業主稱,在申報金太陽工程時,開發商通常會與屋頂所有者達成意向性協議。不過隨著時間推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