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積屋頂”風險難控
對于方興未艾的屋頂租賃模式的前景,業內人士也是褒貶不一。
“在缺乏空地的城市里發展光伏發電,建筑屋頂是光伏陣列的唯一落腳點。”阿特斯董事長瞿曉鏵認為,最優質的光伏屋頂至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業主同意在屋頂建設發電系統;屋頂面積足夠大以確保規模效益;發的電可以賣出去以確保收入。但是絕大多數優質的屋頂在第一個條件“說服業主”上就失敗了。
鐘章偉認為,如果投資方能夠支付一定租金,“說服業主”這個難題就很容易解決。“屋頂閑著也是閑著,雖然租金不多,但是總歸可以帶來收入,特別是一些用電量不大的倉儲物流等企業有著巨大的屋頂資源,投資者可以與他們簽訂長期的使用合同,聚少成多的效益也很可觀。”
但是中電電氣光伏民用系統營銷中心負責人王強認為,目前廠商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盈利前景存在盲目樂觀,容易把發電自用變成投機。
“具備投資和利用價值的屋頂主要還是大型住宅如別墅類,和工廠廠房、閑置空地等空間,另外由于光伏發電的利潤率還比較低,回報期比較長,難以準確估價,因此屋頂投資仍然需要謹慎而為。”王強表示。
而剛剛安裝了屋頂電站的鄒先生也坦承,“實際上很多住宅屋頂還太小,發電效率并不高,之前有些典型報道對發電量的宣傳有夸大的成分。”
鄒先生表示,采用大規模租賃屋頂發電并網出售的模式并不劃算,因為一般屋頂租賃年限必須要長,但這樣就很難控制屋頂租賃的成本,而且還要防止未來補貼政策出現變化。另外如果租賃的是廠房屋頂,用電企業也存在停產或倒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