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被譽為防止產能過剩利器的“項目審批制度”,如今卻遭受著來自各方的拷問。
中國的光伏業是典型的資本驅動行業,無論是光伏組建廠還是大型地面光伏電站,動輒都需要千萬級別的資金,而且需要發改委的行政審批方可建立。原本行政審批的初衷是為了控制產能過剩,畢竟企業的本質是逐利,看到盈利前景時蜂擁而上,會對行業未來的整體發展埋下隱患。
然而即使如此,光伏業依然沒有遏制住產能過剩的苗頭。在經歷了高速發展的幾年之后,2011年光伏業遭遇拐點,光伏企業庫存積壓、價格下滑,再加上信貸收緊,一時間光伏業哀鴻遍野。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對記者直言,凡是拿到了發改委“路條”的項目后期都比較順利,無論是土地審批還是銀行信貸都一帆風順。這導致了企業更加喜歡跑部委、要路條,甚至出現了光伏業“路條”被企業之間公開炒賣的情況。
但在記者看來,行政審批權只是由政府部門代替了企業進行決策,卻讓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處于部分失靈狀況。比如,原本政府應該對于整個行業的產能擴張進行節奏管控,但從歷史經驗來看,發改委全局掌控產能的職能顯然暫時缺位。因為2009年工信部首次提出提出太陽能重復建設、無序上馬的問題之后,科技部卻針鋒相對,認為多晶硅領域存在“產能過剩”的判斷有失公允,隨后發改委亦沒有在審批環節對光伏業一路高歌的產能進行控制。
進入了2013年第二季度之后,我國光伏業的情況一度出現了好轉,無論是組建價格還是出貨量都出現了明顯提升。其中原因之一是因為我國二三線城市的部分光伏小廠暫時停產,產能過剩問題得到了暫時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