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公建和民居屋頂,由于電價水平較低,基本處于開發空白狀態,從發展空間角度看,這是一片藍海。而且,由于公建和民居的持續耗能穩定,如果一旦有合適的政策及相關邊際條件界定,投資回報率則相對更為穩定。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公建和民居屋頂應當可以成為光電建筑一體化應用的重中之重,包括光伏發電進家庭和社區、送光伏下鄉進村等,空間巨大。
鼓勵政策應當疊加
由于“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原則,與光伏發電對應時間的平均電價水平,則成為影響屋頂光伏項目經濟性及推廣的主要因素。
目前,國內工商企業白天的平均電價水平一般維持在0.7-1.0元/度,加上國家即將出臺的分布式光伏上網度電補貼標準(據傳為0.42-0.6元/度之間),這類項目已有相當的經濟可行性,如果再加上各地方政府的配套政策激勵,推廣相對比較容易。所以,本文重點分析公建和民居屋頂光電建筑一體化應用。
而公建和民居屋頂目,白天的平均電價水平一般維持在0.48-0.6元/度,其中農村的民居電價最低,即使加上國家即將出臺的分布式光伏上網度電補貼標準,這類項目的收益也較低。如果再采用光電建筑一體化材料,如太陽能光伏瓦等產品(這類產品需要具備建材和發電器材的雙重屬性,質量、材料、美觀等性能要求較高,生產成本一般情況下都比普通的光伏組件要高),由此造成這類屋頂項目的經濟可行性相對較差。
因此,結合國家現有政策,我們的建議是,在取消“金太陽”示范項目政策的前提下,對于公建和民居屋頂,應當保留并加大此前實施的“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政策”,給予這類應用項目一定的初裝補貼(4-8元/瓦)和分布式上網度電補貼的政策,以促進光電建筑一體化應用發展成為如太陽能熱水器一樣的全民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