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市產業集聚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 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的《駐馬店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
4.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2014年—2015年,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20萬平方米。
(一)加強城鄉建設規劃管理。樹立建筑全壽命周期理念,將綠色建筑比例、空間利用率、綠化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綠色交通比例、材料和廢棄物回用比例、非傳統水資源利用率等指標體系,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重點推動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做好城市新區、中心商業區和居民社區規劃建設與區域能源規劃的銜接,優化能源的系統集成利用。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研究制定綠色生態城區和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國土資源部門研究制定促進綠色建筑發展在土地供應方面的政策,土地劃撥和招拍掛出讓規劃條件中,要明確綠色建筑的建設用地比例。
(二)大力促進城鎮綠色建筑發展。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各類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市住房管理中心加強新建保障性住房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監管工作。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鼓勵城市新區集中連片開發綠色建筑,建設綠色生態城區。強化對大型公共建筑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情況的審查。逐步完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體系,推動城鎮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
(三)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等部門要加強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管理,制定符合綠色生態發展要求的新農村規劃。大力推廣太陽能熱利用、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省柴節煤灶等農房節能技術;推進生物質能利用,發展大中型沼氣集中供氣,加強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選擇資源稟賦條件較好的縣區,積極開展綠色重點小城鎮試點示范,創建綠色能源示范縣和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鼓勵農民在新建和改建農房中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結合建材下鄉,組織農民在新建、改建農房過程中使用適用材料和技術。
(四)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凡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2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10—20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建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填寫節能登記表。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把設計關口,加強設計方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城鎮建筑設計階段100%達到節能標準要求。加強施工階段監管和稽查,2015年市中心城區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9%以上,各縣達到95%以上。嚴格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對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報告,不允許投入使用,強制進行整改。實行民用建筑綠色信息公示制度,建設單位要在房屋施工、銷售現場將民用建筑的綠色性能以張貼、載明等方式予以明示;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必須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市住房管理中心要做好監管工作。
作者: 來源: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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