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改革的歷史回顧改革開放至今,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大體上經歷了四個階段。
原標題: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經歷了哪四個階段?
來源:社科研院能源觀察
作者:劉喜梅
中國電力改革的歷史回顧改革開放至今,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大體上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8—1985年):主要解決電力供應嚴重短缺問題。推行“集資辦電”,解決電力建設資金不足問題。電力部提出利用部門與地方及部門與部門聯合辦電、集資辦電、利用外資辦電等辦法來解決電力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并且對集資新建的電力項目按還本付息的原則核定電價水平,打破了單一的電價模式,培育了按照市場規律定價的機制。
第二階段(1987—2002年):主要解決政企合一問題。提出“政企分開,省為實體,聯合電網,統一調度,集資辦電”的“二十字方針”和“因地因網制宜”的電力改革與發展方針。將電力聯合公司改組為電力集團公司,組建了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西北五大電力集團。1997年1月16日,中國國家電力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這個按現代企業制度組建的大型國有公司的誕生,標志著我國電力工業管理體制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歷史性轉折。此后,隨著原電力工業部撤銷,其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能分別被移交至國家經貿委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電力工業徹底地實現了在中央層面的政企分開。
第三階段(2002—2012年):廠網分開與電力市場初步發育階段。2002年12月,國務院下發了《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即電改“五號文”),提出了“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的16字方針并規劃了改革路徑。總體目標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電價機制,優化資源配置,促進電力發展,推進全國聯網,構建政府監督下的政企分開、公平競爭、開放有序、健康發展的電力市場體系。”根據該方案,電力管理體制、廠網分開、電價機制等一系列改革開始推進。
但是,后來國內外經濟與電力供需形勢出現較大變化,改革環境風險加大,利益紛爭加劇,意見分歧較多,致使電力改革裹足不前,與國際趨勢偏離漸甚,未能實現改革初衷。2003年,中國經濟增長速度達到10.5%,電荒苗頭開始顯現,發電企業競價上網動力明顯不足;2003年8月14日的美加大停電事故、后續的英國倫敦與歐洲電網等多起大停電事件、2008年國內南方冰凍災害后的大停電事故,以及國外電力改革后出現的市場操縱與電價上漲等負面效應加大了國內對電改引發通脹預期和不穩定因素的擔憂,使得改革重心向維護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偏移。近年來,國際低碳轉型趨勢以及國內能源環境問題的日益嚴峻,促使我國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對電網安全穩定運營的依賴性提高,市場化改革態度則較為保守,改革步伐放緩。然而,經濟改革不應隨著個人意志而轉移,而是要符合一國國情與經濟發展規律。
作者:劉喜梅 來源:社科研院能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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