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以及相關配套文件精神,深入推進售電側改革,結合省情實際,制定本方案。
四、試點內容
(一)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有序放開試點區域發用電計劃。除優先發用電計劃外,逐步實現其他上網電量以市場交易為主,不再納入發用電計劃。
(二)理順電價形成機制。發電企業同售電公司或其他電力用戶自主協商或通過集中撮合、市場競價的方式確定電力交易價格。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購電價格由與發電企業的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組成。我省輸配電價改革前,輸配電價暫按現行電網購銷價差執行。
(三)放開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區域內鼓勵以混合所有制發展配電業務。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絕對控股的,即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在供電營業區內擁有與其他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并切實履行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國網黑龍江省電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視同增量配電業務,按照實際覆蓋范圍劃分配電區域。
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一般通過現有公用電網線路實現。確需新建、擴建或改建線路的,應符合電網發展規劃。
(四)開放電網公平接入。試點區域內的用戶向電網企業提交用電報裝申請。電網企業應加強內部管理,簡化流程,為用戶高效辦理電網接入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障礙阻礙用戶接入電網。
電網企業應及時準確地向售電企業和用戶公開試點區域內電網有關信息。公開內容包括相關區域內電力設施基本情況,包含但不僅限于線路型號、變壓器容量及使用容量、備用間隔數量、已批復待接入容量、實際接入容量等。
(五)完善交易結算方式。組建股份制黑龍江電力交易中心,對現有的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依托黑龍江電力交易中心開展市場化交易,制定詳細的交易規則,逐步完善交易模式和交易機制。在電力交易中心注冊的發電公司、售電公司、用戶等市場主體可以自主雙邊交易,也可以通過交易中心集中交易。
電力交易中心負責提供市場交易組織、主體注冊、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交易合同備案等服務。理順交易機構同調度機構關系,在符合電網安全校核要求的基礎上,確保交易電量予以執行。
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可向其供電的用戶收費并開具電費發票;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可向其供電的用戶收費并開具發票;獨立的售電公司,由電網企業負責結算并開具發票。
(六)加強市場監管。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電力交易情況和信息,及時公布違反規則的行為。制定適用于配售電市場不同業務形態的交易合同參考文本、用戶并網技術協議參考文本等,規范市場主體交易行為。根據不同層次的配售電企業類別,研究建立零售市場風險防范機制。建立試點范圍電力市場信用信息體系,并納入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體系平臺。
五、工作機制
我省售電側改革試點工作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的指導下、黑龍江省電力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信委、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省物價監管局、財政廳、環保廳、電力公司等單位牽頭組織實施試點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實施試點工作;省工信委負責試點區域放開發用電計劃工作;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負責市場監管及售電公司的準入工作;省物價監管局負責核定輸配電價工作;省電力公司負責落實輸電服務等工作;鶴崗市政府負責實施鶴崗經濟開發區電力體制改革試點,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及時向省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報告,為今后在全省全面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
作者: 來源:國家發改委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