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的目標,加快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我們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七、完善產業體系
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建設,堅持將科技創新驅動作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動力,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品質,降低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和運行成本,增強可再生能源的技術經濟綜合競爭力。
(一)加強可再生能源資源勘查工作
根據能源結構調整需要,對重要地區的可再生能源資源量進行調查評價,適時啟動河流水能資源開發后評價工作。
全面完成西藏水能資源調查,組織發布四川水力資源復查成果。加大中東部和南方復雜地形區域的低風速風能資源、海域風能資源評價。加大中東部地區分布式光伏、西部和北部地區光熱等資源勘查。加強地熱能、生物質能、海洋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資源勘查工作。及時公布各類可再生能源資源勘查結果,引導和優化項目投資布局。
(二)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
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促進技術進步,提高設備效率、性能與可靠性,提升國際競爭力。建設可再生能源綜合技術研發平臺,建立先進技術公共研發實驗室,推動全產業鏈的原材料、產品制備技術、生產工藝及生產裝備國產化水平提升,加快掌握關鍵技術的研發和設備制造能力。充分發揮企業的研發創新主體作用,加大資金投入,推動產業技術升級,加快推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的快速下降。
(三)建立可再生能源質量監督管理體系
開展可再生能源電站主體工程及相關設備質量綜合評價,定期公開可再生能源電站開發建設和運行安全質量情況。加強可再生能源電站運行數據采集和監控,建立透明公開的覆蓋設計、生產、運行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故障預警機制。建立可再生能源行業事故通報機制,及時發布重大事故通報和共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建立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優勝劣汰市場機制,構建公平、公正、開放的招投標市場環境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不良行為負面清單制度。
(四)提高可再生能源運行管理的技術水平
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自動化管理水平和技術改造,提高發電能力和對電網的適應性。逐步完善施工、檢修、運維等環節的專業化服務,加強后服務市場建設,建立較為完善的產業服務和技術支持體系。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并網消納技術研究,重點推動電儲能、柔性直流輸電等高新技術的示范應用,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加強調峰能力建設,挖掘調峰潛力,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完善電網結構,優化調度運行,加強新能源外送通道的規劃建設,提高外送通道利用率,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大規模融入電力系統的新型電力運行機制,實現可再生能源與現有能源系統的深度融合。
(五)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檢測認證體系
加強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的協調發展,形成覆蓋資源勘測、工程規劃、項目設計、裝備制造、檢測認證、施工建設、接入電網、運行維護等各環節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鼓勵有關科研院校和企業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相關標準的編制修訂工作,推進標準體系與國際接軌。支持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加強設備檢測和認證平臺建設,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發電裝備產品檢測試驗中心。提升認證機構業務水平,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裝備市場秩序。推進認證結果國際互認,為我國可再生能源裝備企業參與全球市場提供支持。
(六)提升可再生能源信息化管理水平
建設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行可再生能源行業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全面、系統、及時、準確監測和發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設和運行信息,為可再生能源行業管理和政策決策提供支撐。充分運用大數據、“互聯網 +”等先進理念、技術和資源,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體系,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實證系統、測試系統和數據中心,為產業提供全方位的數據和信息監測服務。
作者: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