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的目標,加快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我們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六、創新發展方式
結合電力市場建設和電力體制改革,選擇適宜地區開展各類可再生能源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集成技術應用、規模化發展路徑及商業運營模式,為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費打下堅實基礎。
(一)可再生能源供熱示范工程
按照“優先利用、經濟高效、多能互補、綜合集成”的原則,開展規模化應用的可再生能源供熱示范工程。在城鎮規劃建設過程中,做好區域能源規劃與城市發展規劃的銜接,樹立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將可再生能源供熱作為區域能源規劃的重要內容。推進建筑領域、工業領域可再生能源供熱,啟動生物質替代城鎮燃料工程,加快供熱領域各類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統籌規劃建設和改造熱力供應的基礎設施,加強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優化設計供熱管網,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互補、梯級利用的綜合熱能供應體系。到 2020年,各類可再生能源供熱和民用燃料總計可替代化石能源約 1.5億噸標準煤。
(二)區域能源轉型示范工程
在繼續做好綠色能源示范縣、新能源示范城市等工作基礎上,支持資源條件好、管理有基礎、發展潛力大、示范作用顯著的地區,以推進新能源應用、顯著提高新能源消費比重為目標,以省級、市級、縣級或園區級為單位,開展區域能源轉型綜合應用示范工程建設,促進新能源技術集成、應用方式和體制機制等多層面的創新,探索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技術應用和綜合管理新體系。在“三北”地區開展就近消納試點,發展與可再生能源配套的高載能工業,探索風電制氫、工業直供電等新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模式。爭取到2020年,在一些地區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增量或存量的能源消費中,率先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應用。
(三)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
為探索建立容納高比例波動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輸(配)儲用一體化的局域電力系統,探索電力能源服務的新型商業運營模式和新業態,推動更加具有活力的電力市場化創新發展,最終形成較為完善的新能源微電網技術體系和管理體制,按照 “因地制宜、多能互補、技術先進、創新機制 ”的原則,推進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分布式電源多元互補的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建設。
作者: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