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為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并制定了《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規則(試行)》。
原標題:綠證:“化瘀散”or“止痛針”
來源:中國能源報
作者:盧彬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為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并制定了《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規則(試行)》。
《通知》為新能源企業帶來了好消息。綠證核發與上網電量掛鉤,只要綠證能找到買家,風電、光伏企業就可以依托上網電量,從市場途徑迅速補充資金。長期被拖欠的補貼終于有了眉目,但筆者認為,綠證體系作為國際上廣泛應用的鼓勵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手段,其作用不能僅僅局限于緩解財政壓力。應充分激發綠證交易各方活力,統籌協調各項改革措施,讓綠證體系推進與能源結構調整相結合,才能真正推動我國電力行業朝清潔、綠色、可持續發展。
新能源電量比例仍低
根據《通知》,綠證的自愿認購階段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開始,但對于火電企業,購買綠證并不是新創造的需求。2016年2月,國家能源局公布的《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除專門的非化石能源生產企業外,各發電企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應達到全部發電量的9%以上。此后,2016年4月22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征求建立燃煤火電機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考核制度有關要求通知意見的函》,提出到2020年,各燃煤發電企業承擔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配額與火電發電量的比重應達到15%以上。
從9%到15%,較高的配額引起了火電企業的強烈不滿,該考核制度至今仍未出臺正式稿。但根據“十三五”規劃相關內容,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應達到15%。電力行業距離這一目標到底還有多遠?
作者:盧彬 來源:中國能源報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