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源供應。全省能源生產總量4200萬噸標煤左右。煤炭生產總量2000萬噸;非化石能源裝機達到2200萬千瓦以上。
3、能源效率。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以上。燃煤電廠平均供電煤耗同比減少1克左右。
二、適應新時代新要求,科學謀劃能源發展重大戰略
(一)發揮規劃統籌作用。開展“十三五”能源規劃及各專項規劃中期評估,調度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完成情況,深入分析規劃實施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和修編。提高規劃的有效性、科學性,保持各類規劃空間、時間匹配統一,規劃編制修訂要堅持按照適度超前、科學合理的原則,為重大能源項目建設預留通道和空間,避免產生矛盾沖突。
(二)研究制定重大政策。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探索建立電力市場輔助服務機制,研究制訂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和辦法,研究制訂燃煤電廠耦合生物質發電相關配套政策。積極探索在天然氣管網項目建設中引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投資模式,引導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企業參與項目投資建設。
(三)加強形勢分析研判。加快建設能源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完善重大信息日報、周報、月報等制度。加強對發電量、工業用電、用氣量、電煤庫存、油氣儲量等指標的調度監控,加強對能源要素與經濟增長、電力需求與產業調整、煤價變動與煤炭局部供需情況等關聯問題的綜合分析。
三、推動能源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美麗湖南建設
(一)持續壯大清潔能源產業
擴大天然氣利用。多方開拓氣源,加快推進省內管道支干線建設,積極破解天然氣供應不足和儲運瓶頸。大力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氣調峰電站。推廣天然氣大用戶直供,減少工業用戶和民用用戶在輸配價格和終端氣價上的交叉補貼,降低天然氣綜合使用成本。
加快開發太陽能。大力實施光伏扶貧三年行動計劃,積極推進村級和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建設。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以湘北、湘南等太陽能資源相對豐富地區為重點,因地制宜建設地面電站,鼓勵推廣戶用型光伏應用。繼續推行普通光伏電站競爭性配置,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降低光伏發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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