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穩妥化解產能過剩
繼續化解煤炭過剩產能。 按照國家要求,對不安全落后產能堅持應關盡關、應退盡退。2018年重點關閉安全保障條件低風險大的煤礦、產能在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長期停工停產的“僵尸企業”、非法違規的煤礦以及安全質量和環保技術等不達標的五類煤礦,共計90處左右,到年底保留煤礦控制在200處以內。加強化解產能與保障供應的統籌,抓好省內部分優質煤礦提質改造升級;用好用足國家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政策,將煤炭供應同指標置換同步考慮;引導省內電廠、鋼鐵等重點用煤企業積極主動同北方煤炭生產企業抓好資源合同計劃的銜接落實,多簽訂中長期合同,提高合同兌現率;爭取國家支持協調鐵路、公路、航運等部門,保障煤炭調入運力。
科學合理把握煤電建設節奏。認真落實國家關于煤電規劃建設和有序發展的相關要求,針對我省枯水期長、支撐煤電薄弱、電力保供缺口大的現實情況,充分利用我省煤電發展綠色窗口期優勢,合理加快建設清潔高效大型支撐煤電。確保神華永州電廠2019年投產,爭取已核準的平江、華容兩座百萬級電廠及懷化石煤綜合利用項目取齊各項手續開工建設。
(二)夯實能源供應基礎
進一步完善電網結構。繼續優化省內500千伏主網架布局和結構,研究推進湖南電網與華中電網聯絡,加強華中各省間電網互濟能力。推進配電網建設改造和智能電網建設,提高電網運行效率和安全可靠性。
加快能源外輸通道建設。確保新粵浙湖南段、蒙華鐵路2019年投產,推動中石油西三線盡快開工。加快CNG、LNG加氣站規劃布局和統籌建設,積極推進岳陽LNG接收碼頭和接收站建設。
(三)優化能源系統結構
著力做好清潔能源消納。完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監測評價制度,推動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激勵機制。優化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布局,優化電網調度運行,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力輸送水平。爭取國家調增三峽水電入湘電量,積極引入西南清潔水電。加強電力系統調峰能力建設,繼續實施煤電機組調峰靈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推進先進儲能技術應用。研究制定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切實提高電力系統調峰和消納清潔能源的能力。
著力增強能源儲備應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