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光伏補貼按時發放
近幾年來,我國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主要是采取“標桿電價+財政補貼”的方式,政策效果也確實可觀。以光伏為例,在補貼政策拉動下,我國光伏新增裝機量連續5年居于世界第一。
經過最近幾年的大發展,光伏發電成本得到大幅降低,截至去年底,光伏發電系統投資成本降至5元/瓦左右,度電成本降至0.5~0.7元/千瓦時。即使如此,和火電相比,光伏發電成本依然較高,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補貼不可或缺。
根據我國現行法規,補貼資金來源于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目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為0.019元/千瓦時,隨電費收取。但是隨著光伏裝機規模的不斷增長,補貼資金缺口卻在持續擴大。據相關機構統計,截至去年底,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已達到1000億元。
“補貼缺口不斷擴大,不利于光伏的可持續健康發展!睒I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缺口之所以越來越大,主要原因就是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應收盡收的難度較大。目前實際征收僅85%左右,其中的缺口主要是自備電廠未足額繳納電價附加資金。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3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的《燃煤自備電廠規范建設和運行專項治理方案 (征求意見稿)》,自備電廠自2016年起欠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統備用費的,應于3年內繳清,那么自備電廠至少需要補繳兩年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基金,約250億元。這對彌補補貼缺口將是一大利好。
國家能源局還表示,將推動相關部門不斷加大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的征收力度,明確地方的主體責任,調動地方積極性。特別是對新疆、甘肅等自備電廠較多的省份,將會加大這些地方電價附加征收力度。
彭澎對記者說,國家能源局加強對電費結算與補貼支付的監管,不僅有助于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基金的征收,而且還能加快光伏補貼發放速度,推動光伏實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