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強化迎峰度夏度冬期間電煤和天然氣供應,切實確保發電燃料可靠供應
一是千方百計增加電煤供應,確保供電供熱用煤安全。晉陜蒙等重點產煤地區要認真落實增產增供備忘錄,加快釋放優質產能,增加有效資源供給確保國內電煤供需平衡;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環保、安監、土地、海關等方面協調力度,避免一刀切,加大優質高效礦井的產能釋放和產能置換等相關工作;加強蒙東地區相關煤礦手續完善的協調工作,盡快釋放產能,解決東北備冬儲煤和迎峰度冬時期電煤供應缺口問題,確保東北地區冬季供電供熱用煤。
二是進一步完善中長期合同機制,提高地方煤企和中小煤企中長期合同簽訂比例,并加強監管確保履約到位。繼續發揮中長期合同對電煤價格的穩定器作用,進一步規范中長期合同定價機制,并完善中長期合同監督考核機制,實現監管全過程覆蓋。針對部分地方煤企和中小煤企中長期合同簽訂比例偏低的問題,對問題突出的合同有針對性的開展雙方或多方核查,對重點問題落實監督考核問責機制,提高合同履約比率。
三是完善進口煤政策。進口煤作為我國電煤供應的有力補充,尤其在當前電煤供需存在一定缺口的形勢下,對于全國尤其是沿海地區電煤市場供需平衡、穩定市場價格及預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建議保持進口煤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充分發揮優質進口煤的補充供應作用,并對發電企業的直接進口煤炭加快通關速度;加強進口煤政策統籌性,避免因總量控制導致后續備冬儲煤及迎峰度冬期間電煤供應緊張,以及價格劇烈波動。
四是加強重點區域電煤供應和運力保障,并出臺措施建立電煤儲備基地。對京津冀、東北、湖北、湖南、江西、貴州等產能減少區域和運力制約區域,在鐵路運力配置上予以傾斜,加強對中長期合同履行的運力保障;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措施,設立專項資金,在重點地區建立國家電煤戰略儲備基地,支持地方政府建設煤炭儲存中轉基地,以保證迎峰度夏、度冬等關鍵時段的電煤安全穩定供應,緩解煤炭生產與電煤消耗季節性波動及運力受限等矛盾制約。
五是密切關注天然氣供應情況。上年冬季以來,天然氣供應緊張,當前用氣淡季仍存在浙江、江蘇等部分地區發電用氣緊張的情況。為避免反復出現取暖及發電用氣短缺,建議加強燃氣供應,尤其針對京津滬浙等燃氣發電占比較高的地區,加快儲氣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燃氣資源組織協調,千方百計確保用氣安全。
(三)降低電力企業經營成本,切實緩解電力企業經營困境
一是多措并舉將煤價穩定在綠色區間,切實緩解煤電企業虧損困境。進一步規范定價機制,杜絕中長期合同名目繁多、定價不規范、變相漲價搭售等不規范行為;進一步規范鐵路、港口等各環節收費,有效降低電煤物流成本;加大對煤炭市場價格的有效監管和合理引導,打擊囤積居奇、炒作行為。千方百計將電煤綜合價格穩定在國家確定的綠色區間,有效緩解煤電企業的經營困局,增強煤電企業保供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是拓寬渠道,完善機制,盡快解決陳欠可再生能源補貼兌現。通過加快出臺綠證相關管理細則、推動綠證制度落地實施等措施,拓寬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來源,確保補貼按時到位,切實解決可再生能源企業有利潤、無現金流的困境,緩解企業經營壓力,維護企業資金鏈安全。
三是繼續給予水電行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大型水電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0號)文件已于2017年底到期,針對當前大型水電企業增值稅實際稅負達16%以上,遠高于工業企業及行業平均稅負水平的情況,建議延續水電行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并擴大受益范圍,將移民投資、利息支出納入抵扣范圍,有效落實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促進水電行業健康發展。
(四)加快推動光伏產業轉型升級,切實提升能源發展質量效益
一是加強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和落實,進一步推動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為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國家相關部門出臺《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對光伏行業補貼政策及規模指標進行了明確把控。建議加強政策編制發布、緩沖設計及效果預判的分析,確保產業政策的連續性、透明性,合理引導光伏企業有序發展,避免政策波動導致的項目投產扎堆和資源浪費;各地方政府要積極落實國家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切實幫助企業降低非技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加快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和滾動修編,對明顯超過規劃進度的光伏發電裝機等目標進行合理調整;加快推進光伏產業領域相關標準的制定,完善光伏產業準入制度,推動企業技術升級;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的落地,進一步促進光伏的消納。
二是合理把握發展節奏,通過技術創新引領光伏產業升級。根據“十三五”規劃的中期評估情況,光伏企業應適當控制發展節奏,避免低效或無效投資;圍繞促進產業技術進步和技術降本,光伏企業應不斷加大研發投入,避免技術和產品同質化,打造核心競爭力,通過推動技術進步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探索光伏發電與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及儲能技術的深度融合方式,推動光伏的多樣化發展;通過積極發展“光伏扶貧”,實現扶貧、環保和光伏產業的多方共贏。
三是堅持市場引領,加快完善光伏發電市場機制,有序推進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貫徹落實清潔能源產業發展要求,加快培育光伏發電的市場競爭力,加速平價上網。積極探索多樣化的商業模式創新,提升光伏發電的經濟性,抓住補貼逐步退坡窗口期,打造自我造血功能,加速由補貼驅動向市場驅動的轉型;拓展終端用戶市場應用,提供多樣化、高品質產品和服務,創造企業新的利潤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