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09年到現在我們國家陸續制定了2015年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發展目標,從現狀上來看,到去年年底可再生能源達到了5.3億噸標煤,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10.1%,這個數量超過了“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規劃中提出了11.6%的目標,從數據上可以看出,“十三五”規劃的占比目標和總量的目標能夠提前實現。從可再生能源發電來看,進入儲能電站可再生能源發電進入到了全面增長替代,部分地區實現存量替代的階段,數據上展示的是2017年的情況,可再生能源裝機接近了三分之二。水電是我們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絕對主力,十多年來一直呈現穩步增長的形勢。今年前七個月我們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略有下降,這個會影響我們整個可再生能源電量的出力,各年間的出力也是比較大的。近幾年一說到可再生能源大家比較關注的,更關注的是棄光情況。棄水今年前七個月氣水電量的情況還是有一定的下降,主要是分布在四川,云南也大幅度的下降,廣西的量比較少,還沒有做相應的統計。
風電進入“十三五”以來進入了穩步的發展,新增裝機1503萬千瓦,占比11.2%。累計裝機1.64億千瓦,占比9.2%。風電進入“十三五”以來,一個明顯的特征是東中部和南方為風電開發重要地域,右下角的數據可以看到逐年的在上升。從今年來看“三北”地區占比有所增長,占到了54%,去年是中東部和南方的地區達到了54%。這里面也有一些因素,為什么中東部大幅度的增加,由于經濟的因素,以及“三北”地區2015年、2016年并網消納困境的因素影響。東中部地區近期開發難點主要是對于生態紅線的要求,中東部和“三北”于是有了這樣一些小的調整,總體上來看基本上保持各占半壁江山的水平。西北地區仍然有一定的市場發展空間,裝機總量上累計超過1000萬千瓦的省區有5個,西北有兩個。全國風電上網電量在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超過10%的省區有7個,其中6個裝機占比超過20%。
從2017年開始,國家對于棄風棄光的問題采取了很多的政策以及相應的有效措施,主要包括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全國保障性的收購制度,建立風光的預警和評價機制。挖掘電力系統調峰,建立輔助服務市場,去年無論是棄風還是棄光的范圍得到控制,電量和比例都實現了雙降低的成果。當然有個別地區,比如西北的新疆和甘肅,棄風的比例像今年一41到8月份,新疆超過了20%,甘肅是接近20%,這個數字是相對比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