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增裝機的地區分布來看,上半年光伏發電的地區分布比較均衡,華東和華北分別各占四分之一,全國有五個省份累計裝機超過了1000萬千瓦,西北地區累計裝機超過了,五個省區超過了4000萬千瓦,但發展比較均衡,除了陜西以外幾乎都是接近1000萬千瓦的水平。總的占比西北差不多占了四分之一。儲熱、聯合或耦合互補發電是其優勢,尚需要在產業鏈建設、電站規模化、降低成本方面要持續推進。光熱發電的起步和成長階段比風電和光伏分別晚10年到5年的時間,所以需要在產業鏈的建設、規模化、降成本方面持續的推進。目前我們在青海德令哈和甘肅敦煌一期各一萬千瓦的電站,國家首批示范項目20個,今年年初其中有4個選擇退出,還剩16個首批光熱示范項目,總裝機能夠超過100萬千瓦,預計今年年底有望投運達到4個和5個,青海項目進展是相對比較快的。
生物質發電是近三五年以來市場發展比較平穩的,去年新增了270萬千瓦,今年1到7月份新增了186萬千瓦,裝機超過了我們國家提出了“十三五”末期1500萬千瓦的目標。
從政策的角度來說,我們國家的可再生能源得益于國家很重要的政策措施,在823號文件之后,我們國家可再生能源的政策雕像是不是有相對的一些變化,從國家總體的宏觀戰略上來看,應該說沒有什么變化,因為十九大報告中的發展直接納入到生態文明建設的張節,并且十九大期間也提出來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等方面形成新的動能。從去年開始我們的能源發展大方向是強調能源的高質量的發展,總的發展方向、政策導向沒有變化,發展模式要向高質量發展轉變。近期關鍵的內容對于可再生能源來說,既有項目的利用率的提升,還有是推進市場化,還有通過技術進步降低風光的成本,提高補貼資金利用的效率。
我們建立目標導向的管理體系,2016年2月頒布了文件,發布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已經發布了2015年到2017年三年的檢測報告。從2016年開始實施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尤其是“三北”的很多棄風棄光嚴重的地方。對于項目管理方面,要完善項目管理機制,推進市場化,尤其要擴大競爭領域的機制和范圍。光伏從2016年開始,風電是今年5月份發布了《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要求》。對于風電和光伏分別實施了預警和監測評價的機制,對于成熟的商業化應用方面,可再生能源發電應用技術補貼退坡,2018年9月1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通知,進行了這方面發電的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