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榜者失意,中榜者卻也高興不起來,代表著太陽能光伏產業最高發展水平的光伏領跑者每年一屆,但金榜題名往往只是困難的開始,后續的變化才真正考驗著中榜的企業。
光伏領跑者的本意是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競價上網的模式也讓玩家開始對每一個游戲規則“斤斤計較”,力圖在保證收益的前提下以盡可能低的電價中標項目。同樣,國家為了早日實現光伏的平價上網,也要求光伏領跑者基地降低項目的土地、稅費等非技術成本,其他的邊界條件也會提前規定好。
但是,萬人矚目的光伏領跑者卻頻頻上演招標前后“變臉”的戲碼,玩家興致勃勃地進場,卻發現游戲規則發生了變化。在已經開展的三批光伏示范基地項目中,土地、稅費等非技術成本的不減反增頻頻讓中標者束手無策。
誠然,光伏領跑者不僅要在技術、成本上領跑,更要在承諾上做到領跑,不論是中標的企業,還是領跑者基地,都要遵守游戲的規則。
白城之后
4月28日,吉林白城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正式開啟動工,是第三批光伏領跑者基地中最先開工的基地,較《競爭優選方案》中6月30日前開工的要求提前了兩個月。“目前白城基地全部項目已具備建設條件,進入施工階段,計劃10月31日之前并網投產運行。”白城市能源辦主任張曉波曾表示。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白城基地之所以進展順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方面的條件都沒有太大的變化,與招標時的情況比較吻合,所以推進比較快。
土地方面,在方案中,白城基地的承諾是: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租用未利用地每年200元/畝,升壓站、辦公設施等永久建設用地,依法辦理土地征收和專用手續。在開工建設階段,白城依然保持著200元/畝的價格,不收取其他相關的土地稅費。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基地都如白城基地般順暢,也有一些基地由于在土地、外線送出等方面費用的變化,推進過程并不順利,甚至于超出方案中提出的開工日期。
三批光伏領跑者以來,招標前后外部條件的變化無疑是所有中標者的煩惱。
按照國家能源局在2017年發布的《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對于土地類型和稅費做出了詳細的要求,盡可能多地降低土地使用的成本。
此外,對于接入系統建設則明文要求:基地所在地省級電網企業應負責投資建設基地的電力送出工程,至少應承諾投資建設基地配套的匯集站及以上輸電線路,承諾投資建設基地各項目升壓站之外全部電力送出工程的優先。在基地所在地政府與電網企業約定在一定期限內由電網企業回購電力送出工程資產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采取其他方式統一建設接網及匯集站等電力送出工程,但不得由基地內項目投資企業分攤工程費用。
但是,事實上,中標企業在進場之后一方面在土地上面預算增加,另一方面參與送出線路建設的情況也較為常見。
“在投標階段,按照規劃,土地的費用預算為兩百萬,但是實際實施起來經過測算卻高達兩千多萬,前后相差的還是非常大的。”在一次光伏領跑者交流會上,一位中標企業工程負責人感慨道。
而在青海德令哈、格爾木兩個領跑者基地,也有消息稱基地要求投資企業簽署《光伏發電“領跑者”應用示范基地電網送出及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工程建設協議書》,其中建設內容包括330kV變電站擴建工程、110kV升壓站及配套工程、新建110kV線路以及光伏發電站前期咨詢。如果消息屬實,那么企業將要均攤外線工程費用。
其實,在第三批光伏領跑者基地前期準備及招投標階段,就出現過一些問題,國家能源局也予以了緊急糾偏。
3月17日,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發出通知,在確認格爾木、德令哈領跑基地是否按省政府相關文件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明確能否落實基地申報相關承諾之前,暫停兩基地企業競爭優選等工作,相關申報材料依法依規予以封存。
3月27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山西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暫停第三批光伏領跑者大同二期應用領跑基地的企業競爭優選等工作,并對該基地3月24日公示內容不予認可。
不難看出,國家對于光伏領跑者的要求愈發嚴格,力求公平公開公正,暗箱操作、收取不合理費用等違背國家初衷的行為將受到愈發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