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酒泉市國家稅務局曾預計,2015年酒泉新增裝機容量755萬千瓦產生的進項稅金的抵扣年限約為19.87年。也就是說,實行增值稅轉型后,風電項目在近20年內不用上繳增值稅。
然而,即使在20年以后,風電企業也不見得繳納增值稅。風電設備運轉5-8年后一旦出現老化破損,就要維修更換,這會產生一筆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企業又可以進行抵扣。風電企業在現行增值稅政策下,可能永遠都不用繳納增值稅。
對急于獲取稅收的地方政府而言更為雪上加霜的是,風電開發業繳納的稅收主要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由于風電產業投資回收期長達8年至15年,大多數風電企業短期內不能滿負荷發電,處于虧損狀態,加之“三年免稅、三年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近幾年風電企業都不會實現企業所得稅。
對于急切想從風電企業看到效益的地方政府來說,這無異于一枚難以吞下的苦果,這也讓地方政府在有限空間,尋找新的“致富”途徑——氣象部門擴權收費,顯然是其中一個。
后“風光國有”時代
“氣象局的介入勢必會拉長風電場建設的審批周期,也提高了企業進入風電和光伏行業的門檻和成本。”一家來自黑龍江的風電企業如是評價。
國內一發電廠商預計,如若實施條例,現已處于盈虧邊緣的風電項目將被放棄。而未來在開發海上風電時,海上風資源的探測審批可能會遇到麻煩。
更令風電、光伏企業擔憂的是,黑龍江省條例涉險過關后,早已暗中實施風、光資源審批制的云南、安徽、江西甚至更多省份會不會跟進出臺類似條例。
而類似“風能、太陽能國有”的口子一旦敞開,未來極有可能變相滋生出其他名目的收費項目。“那時,風電產業將面臨滅頂之災!”上述發電廠商說。
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針對黑龍江條例的內容,國家能源局政策法規司已收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艷芳等各方意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異議,但截至發稿時仍沒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