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發改委近日發布的《2020年浙江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要求,繼續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今年全省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目標定為2100億千瓦時。其中,普通直接交易、售電市場交易、現貨市場交易規模分別達到1700億千瓦時、300億千瓦時和100億千瓦時,全省市場化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例提高到43%左右。
《工作要點》明確,通過電力市場化改革和政策性降本等措施,充分利用比較競爭優勢,進一步降低浙江終端電價水平,今年全省降低企業用電成本100億元以上,企業平均用電成本下降每千瓦時3分以上,努力縮小與江蘇等長三角各省的電價差距。
針對現貨市場建設,《工作要點》指出,推動電力現貨市場連續結算運行。按照5月開展1次周結算試運行,7月啟動月連續結算試運行,下半年研究引入外來電、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進入現貨市場結算體系的節奏和頻次,力爭年底前電力現貨市場具備連續結算試運行條件。
電力行業準入方面,支持鼓勵民營資本進入發電、配電、售電等行業領域,不斷促進電力投資建設主體多元化。電力市場建設方面,完善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保持售電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強售電市場與電力現貨市場的銜接;股份改制方面,持續推進浙江電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今年上半年電網企業持股比例下降至70%,年底前下降至5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