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從湖北電力交易中心獲悉,我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明年進一步放低入市門檻,全面放開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型產業入市,不受年用電量門檻的限制。電力市場化交易,是指用電企業直接與發電企業以市場化方式“談”電價。根據2021年湖北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方案,2021年的交易不設全年交易總規模上限,同時適度引導市場主體開展
12月7日從湖北電力交易中心獲悉,我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明年進一步放低入市門檻,全面放開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型產業入市,不受年用電量門檻的限制。
電力市場化交易,是指用電企業直接與發電企業以市場化方式“談”電價。根據2021年湖北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方案,2021年的交易不設全年交易總規模上限,同時適度引導市場主體開展“線上”交易,降低中小用戶交易成本,提升市場活力。交易品種主要包括年度交易、月度交易、特色專場交易、合同轉讓交易等,專場交易及合同轉讓交易根據市場需求不定期開展,優先安排可再生能源交易。
此次交易繼續降低用戶準入門檻,取消了用戶分類門檻,常規用戶入市門檻由500萬千瓦時降至300萬千瓦時。凡供用電處于正常狀態,年用電量3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經營性電力用戶均可申請入市。此外,煤炭、鋼鐵、有色、建材4個行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電力用戶均可申請入市。
電價方面,省內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通過市場方式形成的交易電價,加上輸配電價(含線損及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即為到戶結算平段電價,其他時段電價按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執行。
作者:彭一葦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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