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開展2020年度合肥市光伏產業政策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本次項目申報范圍為市級光伏政策中,“促進企業做強做優”、屋頂產權人、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補貼(市級光伏政策中由其他市直單位負責的項目,以相關單位通知為準)。通知指出:申報材料應符合《實施細則》條件和要求,紙質申
3月9日,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開展2020年度合肥市光伏產業政策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本次項目申報范圍為市級光伏政策中,“促進企業做強做優”、屋頂產權人、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補貼(市級光伏政策中由其他市直單位負責的項目,以相關單位通知為準)。
通知指出:申報材料應符合《實施細則》條件和要求,紙質申報材料需裝訂成冊(扉頁加蓋公章,整本材料加蓋騎縫章);編目錄、頁碼,膠裝;電子版申報材料需合并成一個PDF文檔。
通知要求: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于2021年3月26日前,將紙質和電子版申報材料報送至轄區經信部門。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生產場地、設備進行100%現場核實,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在相關申請表上蓋章確認,于4月2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電子信息處,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30881171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強調:相關申報主體應誠信申請,對違反國家、省及本市專項資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單位納入產業政策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財政資金支持。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