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開展福建省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情況摸排及2025年度實施方案項目申報的通知。全面摸排掌握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儲備情況和退役計劃;按照公平自愿、先進高效、生態優先、有序實施、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開展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申報工作。
一、工作原則
(一)全面摸排掌握我省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儲備情況和退役計劃;
(二)按照公平自愿、先進高效、生態優先、有序實施、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開展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申報工作。
二、申報范圍
(一)摸排范圍:省內所有運營中的陸上風電場。
(二)2025年度實施方案項目申報范圍:根據《辦法》,并網運行超過15年(以全容量并網時間為準,截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滿足此項要求)或單臺風電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不含1.5兆瓦)的風電場可申請開展改造升級;并網運行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風電場應當退役,經安全運行評估,符合安全運行條件可以繼續運營。
三、申報要求
為穩妥推進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工作,本年度改造升級工作原則上選取不改變風電機組位置的項目開展(不新增風機點位)。為做好源網協調,擬改造升級的風電場項目須確保后續運營過程中保持項目規模穩定。尚未進行年度實施方案申報的項目,相關摸排參照上述要求。
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用地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內的風電場原則上不進行改造升級,嚴禁擴大現有規模與范圍,項目到期退役后由建設單位負責做好生態修復。改造升級應盡量不占或少占林地,確需使用林地的,應符合林地使用條件并依法辦理使用手續。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應依法履行環評、水保手續,按照國家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不得對生態環境造成永久性破壞。擬申報改造升級的風電項目,應進行敏感因素排查,取得縣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主管部門的書面原則同意意見。
四、報送要求及程序
設區市級發改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工作,指導項目公司準確把握項目申報規定和要求,辦理項目申報所需的支持性文件,確保改造升級實施方案申報工作順利推進。項目公司要依法依規,認真按文件要求做好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情況摸排及2025年度實施方案項目申報工作,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申報材料。若在項目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將視情取消項目公司(包括其所屬集團公司在閩的其他項目公司)本年度或后續年度申報改造升級項目的資格。
對于省內所有在運陸上風電場項目(含2024年已申報和2025年擬申報風電項目),應以項目公司名義,按要求填寫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或退役摸排情況(附件1),于2月25日前提交至設區市級發改部門(加蓋項目公司公章的A3紙質版一式4份和可編輯電子版)。原則上,未按要求提交的項目視為自動放棄后續年度風電場改造升級申報資格。
擬申報福建省2025年度風電場改造升級或退役的項目,項目公司在取得上級公司(省級公司或其他)書面同意申報及授權書后,以項目公司名義,按要求(附件2)組織編制風電場改造升級實施方案,于2月25日前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加蓋項目公司公章的紙質版一式4份和可編輯電子版)。
設區市級發改部門按公平、公正原則,按附件1匯總轄區內陸上風電場改造升級或退役摸排情況;對于企業提交的擬申報福建省2025年度風電場改造升級或退役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把關,按《2025年度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清單》(附件2中的附表3)匯總轄區內的改造升級項目情況。設區市級發改部門經匯總初審后,在3月5日前向我委提交申報情況、初審意見、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和可編輯電子版,企業申報材料設區市級發改部門留存一份)。
我委匯總各設區市發改部門提交的申報情況后,將征求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局和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意見,報國家能源局審核后確定我省2025年度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實施方案。
作者: 來源:福建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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