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于2011年5月7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光伏電池組件及風電開發項目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對公司擬與內蒙古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政府、北京意科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光伏電池組件及風電開發項目的意向進行了披露;于2011年9月27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署相關合作意向協議的公告》,對公司擬與Clean Energy Concepts.(中文譯名:約旦清潔能源公司)合作開發約旦光伏電站項目的意向進行了披露;于2012年4月14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署合作開發風電項目框架協議的公告》,于2012年4月25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屆九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對公司擬以收購北京恒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商都縣科智華遠風電有限公司100%股權的方式合作內蒙古商都縣長勝梁49.5MW風電項目一事進行了披露。現將上述三個項目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受國內光伏行業持續低迷的影響,公司決定終止與內蒙古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政府、北京意科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光伏電池組件及風電開發項目;
二、約旦政府于近期出臺了新能源電價政策,經測算,在約旦投資建設光伏電站的投資、維護、運營成本均高于國內,而收益未必高于國內電站項目收益。因此,公司決定終止與約旦清潔能源公司合作開發約旦光伏電站項目;
三、經數輪談判,公司與北京恒能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未就收購其所持有的商都縣科智華遠風電有限公司股權價格等問題達成共識,故雙方合作終止。
特此公告。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