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山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扶持光伏發電加快發展的意見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0]3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扶持光伏發電加快發展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一0年七月一日
山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扶持光伏發電加快發展的意見
加快發展光伏發電,既是開發利用新能源的重要抓手,也是轉方式、調結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為加快推進我省光伏發電建設與運營,促進光伏產業化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山東省光伏發電基本情況
(一)資源概況。
1.太陽能資源概況。我省太陽能資源理論總儲量在全國排第17位,屬于太陽能利用條件較好地區。全省多年平均年日照時數為2479小時,年每平方米太陽輻射總量相當于170千克標準煤,太陽能年總輻射值相當于731億噸標準煤,其中,便于開發利用的約7310萬噸標準煤。
全省大部分地區屬于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區域,三分之二以上的面積年日照時數在2200小時以上,各地年日照時數在2099—2813小時之間,基本呈從東北向西南減少的分布趨勢,其中半島大部、魯西北大部、魯中部分地區在2500小時以上,魯西南、魯東南大部、魯西北局部在2400小時以下,其他地區在2400—2500小時之間。較為豐富的太陽能資源為光伏發電開發利用提供了較為廣闊的前景。
2.土地資源。我省沿海地區有大面積灘涂資源,位于黃河三角洲的東營、濱州有50多萬公頃未利用鹽堿地和荒草地,濰坊北部也有一定面積不適宜農作物、樹木生長的未利用地,濟寧、棗莊等煤炭生產基地有大量塌陷地,都比較適合發展地面光伏發電項目。此外,我省建筑物資源較大,建筑物屋頂和南立面墻均可用于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二)光伏發電發展現狀。我省太陽能光伏電站有三種形式,分別是地面電站、屋頂電站和光伏建筑一體化電站。截止目前,全省已投運光伏發電項目11個,容量3.165兆瓦;在建光伏發電項目8個,容量23兆瓦,均為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項目,其中,濟寧薄膜太陽能光伏發電站示范工程和東營光伏并網電站工程為大型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其余6個項目為用戶側并網光伏發電示范項目,預計2010年底全部投入運行。
雖然我省光伏發電取得較大進展,但發展中也存在著一些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光伏發電規模較小。目前,我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與一些先進省份相比尚有較大差距,與我省經濟大省、能源大省的地位也不相符。二是扶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尚未建立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光伏發電的市場需求和推廣應用,制約了光伏產業的規模化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轉方式、調結構的重大戰略部署,以優化能源結構和培植戰略新興產業為目標,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技術創新為支撐,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廣,積極發展太陽能光伏地面電站、屋頂電站和光伏建筑一體化電站項目,不斷提升光伏發電水平,促進全省光伏產業規模化發展,努力把我省光伏產業培植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有序發展。在認真調查研究、全面摸清資源狀況的基礎上,科學規劃、布局和有序發展光伏發電項目。積極鼓勵利用鹽堿地、荒山、塌陷地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利用建筑物建設屋頂和建筑一體化光伏電站。
2.堅持高起點發展、高水平建設。研究全球范圍內光伏發電發展現狀和技術水平,探索光伏發電未來發展趨勢,緊跟世界最新技術水平,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力爭處于國際領先水平。
3.堅持政策扶持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在光伏發電發展初期,以激勵政策積極鼓勵和扶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提高企業投資光伏發電的積極性,降低企業投資風險。同時遵循市場規律,建立政策退出機制和市場化發展機制,培育光伏企業核心競爭力。
4.堅持以推廣應用促進產業發展。積極支持省內光伏電池片生產企業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通過光伏地面電站、屋頂電站和光伏建筑一體化電站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加快培育光伏市場,進一步促進光伏及配套光伏產品的發展,延伸光伏產業鏈,著力提升光伏產業規模和技術水平。
(三)主要目標。通過3年的政策扶持,力爭我省光伏發電有一個較快發展,2010年,全省建成光伏并網發電裝機容量50兆瓦,其中,地面光伏電站裝機容量38兆瓦,屋頂光伏電站裝機容量10兆瓦,建筑一體化光伏電站裝機容量2兆瓦;2011年,全省建成光伏并網發電裝機容量80兆瓦,其中,地面光伏電站裝機容量60兆瓦,屋頂光伏電站裝機容量16兆瓦,建筑一體化光伏電站裝機容量4兆瓦;2012年,全省建成光伏并網發電裝機容量150兆瓦,其中,地面光伏電站裝機容量120兆瓦,屋頂光伏電站裝機容量24兆瓦,建筑一體化光伏電站裝機容量6兆瓦。
三、發展的重點領域
結合我省太陽能源資源特點、技術水平和市場需求狀況,充分利用沿海灘涂、未利用荒地、鹽堿地以及城鄉建筑物屋頂、南立面墻,實施地面光伏電站、屋頂光伏電站和建筑一體化光伏電站工程,不斷擴大光伏發電應用規模,提升光伏發電技術水平,增強全省光伏產業競爭力。
(一)地面光伏電站工程。利用沿海灘涂、未利用荒地和鹽堿地,煤炭開采區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建設一批地面光伏并網電站;重點鼓勵和支持在我省建設光伏電池片,特別是達到一定規模、產業鏈完善的光伏企業開發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到2012年,建成地面并網電站示范工程120兆瓦。
(二)屋頂光伏電站工程。通過開展示范項目建設,積累經驗,逐步依托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建筑物以及工業、商業和民用建筑,實施一批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到2012年,建成屋頂并網發電工程24兆瓦。
(三)建筑一體化光伏電站工程。充分利用適宜發展建筑一體化光伏電站的建筑物,建設一批建筑一體化光伏電站工程。到2012年,建成建筑一體化并網發電示范工程6兆瓦。
四、扶持政策
(一)價格扶持政策。
1.對于地面光伏并網電站的電價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實行國家、省、市三級分攤的辦法。2010年地面光伏電站目標電價(含稅)初步確定為1.7元/千瓦時,除積極爭取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外,其余差額部分,按照省里承擔55%、項目所在地設區市承擔45%的標準進行分攤。2011年和2012年地面光伏電站目標電價初步確定為1.4元/千瓦時和1.2元/千瓦時,國家、省、市三級承擔的具體數額根據當年國家確定的光伏發電電價水平具體確定。
2.對于國家和省給予資金支持的太陽能屋頂和建筑一體化并網電站,所發電量原則上自發自用,上網部分執行國家燃煤標桿電價;對于全部自籌資金建設的太陽能屋頂和建筑一體化并網電站,要積極申請國家光伏標桿電價政策。
(二)資金扶持政策。
1.從2010年到2012年,每年從省級新能源專項資金中拿出部分資金,用于扶持光伏產品的推廣應用。對列入省級太陽能屋頂和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工程的項目,按照每瓦10元給予補貼。
2.積極組織和幫助具備條件的企業申請國家“屋頂計劃”和“金太陽示范工程”,積極爭取國家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資金的支持。
3.加大對光伏發電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光伏發電企業特別是重大光伏發電示范項目積極提供貸款支持,按有關規定對光伏發電實行優惠貸款利率政策。同時,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光伏發電領域。
(三)其他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荒山、鹽堿地以及煤礦塌陷地建設地面光伏并網電站的項目,國土資源部門要按有關規定優先安排用地,優先辦理用地手續。
電網企業要加強電網規劃和建設,提高電網吸納光伏發電的能力,為光伏發電企業提供結網服務;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與光伏發電企業簽訂并網協議,優先調度和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符合并網技術標準的并網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并及時結算電費。
山東省發展改革委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