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光伏總部型企業,是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創新擴量升級的重要途徑。為加快光伏產業“走出去”發展,進一步鼓勵我市光伏企業參與國家光伏開發建設和“一帶一路”戰略實施,促進光伏生產制造和應用工程類總部型企業發展,結合《嘉興市鼓勵總部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嘉政發〔2012
大力發展光伏總部型企業,是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創新擴量升級的重要途徑。為加快光伏產業“走出去”發展,進一步鼓勵我市光伏企業參與國家光伏開發建設和“一帶一路”戰略實施,促進光伏生產制造和應用工程類總部型企業發展,結合《嘉興市鼓勵總部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嘉政發〔2012〕109號)精神,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一、 總體目標
以優化產業結構和經營模式為目標,圍繞光伏生產制造型企業、光伏應用工程型企業,按照應用帶動生產、生產支撐應用的原則,積極培育在市外開展光伏產品銷售、應用工程建設的總部型企業。到2021年形成比較完善的光伏總部型企業發展環境、政策措施和服務體系,總部型企業數量逐年增加,持續對外拓展能力和地方貢獻能力明顯增強,成為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力量。
二、 培育重點和引導方向
(一)培育本市總部型企業。扶持綜合實力強、關聯帶動力強、發展層次高的本市光伏生產制造和應用工程型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提升技術研發、品牌培育、資本運作等能力,積極發展總部型經營模式,逐步形成一批市場前景廣闊、規模效益明顯并處于行業領先地位的光伏總部型企業。
(二)引進國內外大企業總部或區域性總部。在深入推進全面接軌上海示范區建設的基礎上,發揮區位、服務、光伏試點品牌等優勢,通過制訂相關優惠政策,完善服務機制,積極引進國內外大企業來我市設立光伏總部或區域性總部。鼓勵和支持具有市場發展潛力、產業規模優勢和現代企業制度完善的大企業集團根植嘉興,加快企業和我市國際化進程。
(三)加快建設全市光伏總部集聚基地。優化光伏總部企業區域布局,打造總部相對集中、產業與園區、應用與園區緊密結合的“光伏+”總部企業集聚基地。秀洲光伏高新區內主要發展綜合性總部,嘉善、平湖、海寧等地主要發展專業化制造總部。根據光伏企業總部主體功能和配套功能要求,強化光伏企業與園區產業生態有機融合。
三、認定標準和程序
(一)基本條件。
1.申請認定的光伏企業應在嘉興市域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誠信經營;
2.企業主要從事光伏發電系統的研發、銷售、設計、安裝、運維及融資等業務,且光伏產品或光伏工程業務收入應占企業總營業收入70%以上。原則上光伏制造類企業,產能應不低于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光伏應用工程類企業年裝機規模應不低于100兆瓦或1萬戶家庭屋頂光伏電站。
3.嘉興市外全資和控股的分支機構原則上不少于 3 個,且對其負有管理和服務職能,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營業收入的30%以上來自前述市外全資和控股企業或市外承包工程(銷售市場)。
(二)認定標準。光伏總部企業的認定,適用《嘉興市鼓勵總部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認定標準和評選程序,參照可直接認定或其他類型的現代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認定標準執行。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市場扶持力度。嘉興市推進“光伏+”行動實施的各類政府采購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選用列入我市光伏總部型培育企業目錄的自主創新光伏產品;非政府投資重點光伏項目,同等條件下,有關部門要為其優先推薦。凡本市光伏企業或科研機構生產或開發的,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的首次投放市場的光伏產品,可由政府首先采購。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市財政采用直接補助和基金化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對光伏總部型培育企業發展予以支持,統籌安排各類支持光伏總部型企業和“走出去”發展的資金,落實對新注冊或新引進企業落戶補助政策,以及境外光伏開發和加工制造、品牌推廣和跨境并購的獎勵政策,按項目屬性分別從工發、科技、服務業、人才等各專項資金中列支,分擔“走出去”經營風險。對世界500強企業及跨國公司、上市公司及國內經濟綜合實力百強企業直接到本市設立光伏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的,按“一事一議”予以引進。
(三)落實稅費支持政策。持續加大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全面落實已取消和下放的審批事項,落實對新引進或在嘉興市生產經營超過5年的企業,并經認定為光伏總部型企業的實繳稅收(含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獎勵政策。加強“走出去”發展的稅收政策宣傳和跨境涉稅事務指導,貫徹執行雙邊稅收協定,落實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相關政策。
(四)落實用地用房措施。按照《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空間換地”深化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嘉政發〔2014〕49號)對光伏總部型企業用地予以重點支持,在年度土地出讓計劃中優先安排光伏總部型企業用地出讓計劃,為新引進總部型企業優先提供用地保障。對2016年以后新注冊設立或新引進且經認定為光伏總部企業租用辦公用房的,給予辦公用房補助。
(五)加強總部平臺建設。加強光伏總部型企業集聚區規劃建設,優化光伏總部經濟區域布局,大力推進秀洲高新區等光伏總部型企業集聚區配套設施建設,全面提升發展承載能力。在省級特色光伏小鎮搭建公共技術研發和服務平臺,不斷完善平臺光伏總部經濟發展功能,強化創業創新支撐作用,打造光伏總部經濟創業創新的集聚地。
(六)完善人才保障政策。落實《嘉興市“人才強企”若干政策意見》、《嘉興市杰出人才培養工程實施辦法》等人才政策措施,加快光伏產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的培育和引進,對光伏總部型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優先推薦申報各類獎勵政策,幫助解決人才住房、子女就學等方面問題。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強組織領導。嘉興市光伏產業五位一體創新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促進光伏工程總部經濟發展有關政策,統籌指導、協調、督促整體工作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培育引進工作責任制,評估各級政府、市各有關部門促進光伏總部經濟發展的工作績效,并會同嘉興市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開展光伏總部企業資格認定和獎勵審核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地要強化對光伏總部企業引進、培育和服務,按照“培育一批、申請一批、儲備一批、認定一批”的思路,有序推進全市光伏總部型企業創建工作。對已認定的光伏總部型企業,經年度復核合格的,繼續享受總部型企業鼓勵政策。對培育和儲備企業建立對口聯系溝通制度,及時發布本市發展規劃、產業政策、重大項目投資信息和改革措施,重點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拓寬融資渠道。完善銀行對光伏總部型企業“走出去”信貸審批和風險評估機制,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放貸效率。為光伏總部型企業融資、上市做好協調和服務工作,支持企業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光伏總部型企業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支持企業通過資產重組、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探索培育以電費、補貼等未來收益為抵押的融資擔保業務發展。
(四)優化發展生態。各地要把支持光伏總部經濟發展的工作重點放在優化環境和完善服務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制定完善光伏總部經濟統計指標體系,構建并完善光伏總部經濟發展信息監測機制,定期公布總部經濟統計資料。
六、其他
(一)各縣(市)應參照本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訂相應培育政策。
(二)本意見涉及市級承擔的獎勵、補助資金按現有財政管理體制執行。
(三)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作者: 來源:嘉興市經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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