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能源資源十分匱乏,即使所有的核電站全部正常發電,其自給率也只能達到19.5%。進入21世紀以后,隨著石油價格高漲,能源供應偏緊以及環保意識的增強,日本決定增強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并制定了“產業結構調整計劃”、“新經濟成長戰略”、“能源計劃大綱”、“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等一系
日本能源資源十分匱乏,即使所有的核電站全部正常發電,其自給率也只能達到19.5%。進入21世紀以后,隨著石油價格高漲,能源供應偏緊以及環保意識的增強,日本決定增強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并制定了“產業結構調整計劃”、“新經濟成長戰略”、“能源計劃大綱”、“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采取減免企業稅賦、提供新能源補貼等扶植政策,鼓勵和推動乙太陽能、風力、生物燃油以及地熱發電為主的新能源產業發展。
重點開發太陽能 太陽能發電受地理環境影響相對較小,適建場所多,被日本政府列為新能源戰略的重點開發項目。2012年7月,日本實施“可再生能源發電固定價格收購制度”,規定國家負責收購由經濟產業省認證的太陽能發電設備產生的電能,收購價格為每千瓦時42日元,差額由財政補貼。在這之前,日本還實施了“綠色投資減稅制度”,投資可再生能源的費用,可以作為經營成本免納所得稅。
這些政策大大地推動了日本太陽能發電事業的迅速發展,日本很多大企業紛紛進軍光伏發電領域,建設大型光伏發電設備。日本奧利克斯公司宣布,今后5年內將投資3000億日元,在北海道和鹿兒島等地建設太陽能發電設施,將整個公司的太陽能發電能力增加到100萬千瓦時,為目前的12倍。
計劃從2016年向一般居民家庭提供電力服務的日本軟銀公司宣布,旗下專門從事可再生能源開發的SB能源公司在富山市建設了一座裝機容量為2800千瓦時的太陽能發電廠,可供820多個家庭使用。由于新能源電力有政府財政補貼,其價格也將比東京電力等公司便宜5%左右。
日本政府在鼓勵企業進軍太陽能發電行業的同時,還大力發展太陽能住宅,并制定了“住宅用太陽能發電設施補助金支援制度”,給采用太陽能發電設備的住宅提供41萬至50萬日元的補助,除了國家補助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給予金額不等的補貼。
在政府的大力扶植和企業的積極參與下,日本2013年新增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了500萬千瓦,比上年增長了150%。全年新增裝機容量為世界第二,僅次于中國。日本經濟產業省提供的數據顯示,在2013年2月底,通過“設備認證”的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為3904.5萬千瓦時,到了2014年3月底,就猛增到了6800萬千瓦時。
加快發展風力發電 日本的風力發電事業起步較晚,發展速度也比較緩慢,直到2012年底,日本全國的風電總裝機容量只有261萬千瓦時。相對其他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風力發電成本較低,其綜合成本幾乎等同于煤電。在核電事業嚴重受挫的情況下,日本決定加快發展風電技術。
在福島核電站發生特大事故之后,作為災后重建的第一個項目,日本經濟產業省決定在福島縣近海建設浮體式海上風力發電站,并逐步將其建成全球規模最大的浮體式海上風力發電站。最終的發電容量為100萬千瓦時,相當于1個核電機組的發電量,并可增加4000左右的就業崗位。新風力發電站采用浮體式,發電風車不著床于海底,而漂浮在吹著穩定強風的近海海面上。去年11月,該海上風力發電設備開始投入運行。
作者:樂紹延 來源: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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