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舉行座談會,召集相關企業、地方政府、行業協會和金融機構就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征求意見。隨即自媒體廣泛傳播意見內容,市場積極響應,光伏相關上市公司全線飄紅。
征求意見的亮點包括:財政部定補貼總額“量入為出”;國家發改委定補貼上限,不得突破;國家能源局定競爭規則,公開公平公正;企業定補貼強度,良幣淘汰劣幣;市場定建設規模,不再計劃指標。
另外,具體辦法中還有六個關鍵點,一是明確將光伏項目分為需要國家補貼和不需要國家補貼項目,無需補貼項目完全放開,不限規模;二是解決去年戶用光伏“5·31政策”遺留問題;三是明確項目建設期限,延后兩個季度還未建成者,取消補貼資格;四是項目招標由各省組織,由國家能源局統一排序,統籌確定;五是除扶貧、戶用和原已批準的特殊項目外,分布式和地面電站全部采用競價方式獲取補貼指標。通俗來講,就是誰要的補貼少,誰就能優先獲得裝機容量,直至補貼分配完畢;六是首次將戶用光伏單列并給予單獨指標,實施固定補貼。
這次座談會讓悲觀情緒籠罩的光伏行業如沐春風,業界普遍給予較高的評價。如何讓政策發揮更大的效應,筆者就實施辦法中的相關問題提出三點政策建議。
發揮地方政府積極性
這次征求意見明確,由各項目單位申報度電補貼金額,各省能源局組織匯總,報送國家能源局,由國家能源局統一排序,統籌確定。這一政策的目的是全國一盤棋,競爭補貼價低者優先,直至補貼總額用完截止;規則公開公平公正,有利于良幣淘汰劣幣,成本控制好,管理效率高的企業優先勝出;原有的路條、尋租將失去生存的土壤;量入為出,新增加的光伏電站不再存在欠補問題;使得項目非技術成本下降,地方不太會坐地要價、坐地漲價,所有申報的項目都趨于零利潤邊緣,任何變相漲價行為都將讓項目失敗。
但這一政策如何使地方政府發揮積極性呢?
一些地方政府有意發展新能源產業,期望上馬更多的新能源電站,但由于各種原因,如光照條件不佳等,競爭補貼競爭力不足,難以在國家“大盤子”中勝出,甚至可能全省(市或區)覆沒。地方政府只負責上報,無法確認最終本省中標多少項目、多大規模,將給各省的能源整體規劃增加了不確定性和復雜性。一些省及地市政府也愿意拿出配套補貼支持本地區新能源電站投資,如何將地方配套補貼支持融入國家的“大盤子”,以推動區域能源轉型?
要解決這一問題,筆者建議,將財政部確定的補貼總額“切蛋糕”,分配給省級政府。根據光伏發展的規模、潛力、并網消納、能源轉型等因素按塊塊“切蛋糕”,各省根據國家的切塊及省內配套補貼,在省內由光伏電站投資企業競爭補貼,通過競爭排序的方式優選出可享受補貼的項目,省能源局將省內中標項目匯總報給國家能源局。
這一辦法的好處是:有利于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多方籌措地方補貼資金,既補充了國家級補貼金額不足,又擴大了新能源投資規模;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地方補貼可根據地方特色和發展需要在戶用、分布式、地面、扶貧等方面進行調劑;有利于地方競價模式創新,地方能源局可依照國家能源局制定的規則,增加競價模式的多樣性和創新性,更自主、更高效地安排本省補貼,例如設計省內扶貧和戶用的競爭規則。
由于普遍采用國家能源局制定的競價排名原則,有標準可依,有數據可尋,有材料可證,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地方不存在任何尋租機會;有利于減輕國家能源局統籌的壓力,大多分布式項目規模小,全國上報的項目可能達數萬數十萬,排序冗長。雖然借助數字化分類,工作效率比較高,但辦公室工作人員核對工作繁瑣,倒不如交給省級能源局。國家級機構可從繁雜的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集中精力于規則制定及實施情況監督檢查。根據各省上報材料,可建立公開透明的數據庫,供各地方相互學習、相互競爭、相互監督,并根據各地執行情況,每年動態調整蛋糕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