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度金融化的擔憂和批評即便在近幾年低迷到極點的試點市場狀況下,碳金融一有動靜,馬上就伴隨出現過度金融化的擔憂和批評。從ET、JI、CDM這三種機制設計初衷,到現在歐洲碳市場成熟的期貨產品交易,碳市場一直借著金融工具從萌芽發展到成熟,并形成現特點鮮明,如高度依賴政策驅使,但又比大多數單一金融產品市場更豐富
1. 過度金融化的擔憂和批評
即便在近幾年低迷到極點的試點市場狀況下,碳金融一有動靜,馬上就伴隨出現過度金融化的擔憂和批評。從ET、JI、CDM這三種機制設計初衷,到現在歐洲碳市場成熟的期貨產品交易,碳市場一直借著金融工具從萌芽發展到成熟,并形成現特點鮮明,如高度依賴政策驅使,但又比大多數單一金融產品市場更豐富的市場。
不管是配額交易,還是抵消機制,這些靈活機制都是碳市場獨有和與生俱來的,除非從碳資產、產品的流通性上進行限制,否則過度金融化的批評很難在執行上實現,因為配額轉讓、買賣,回購甚至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質押,以及CCER的置換,CCER開發基金私募等,都是通過場外雙邊協商就可以實現的典型金融活動。
而作為金融產品金字塔頂端的明珠,期貨,各個試點交易所雖然爭奪已久,但局限于一二級市場的低流動性和高度季節性,加上變幻莫測的看不見的手的頻繁調整,以及主要市場活躍方的機構投資者的熱情減退,近幾年在碳期貨上鮮有實質性進展。即便是人為設計和高度依賴政策的碳市場,過于保守還是過于激進,都需要遵循市場的基本規律。
2. 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的途徑
新能源業界對碳市場的重新重視,大多數出于現有新能源補貼的政策愈發吃力的現狀。
2019年,風電發電量達4057億千瓦時;光伏發電2243億千瓦時;生物質發電1111億千瓦時;而各項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已超過900億,以全國碳市場初期發電行業總配額40億噸,5%可以用CCER來履約計算,每年碳市場可用的CCER為2億噸,簡略以1000度電等于1噸CCER來算,等于2000億KWh。剛好可覆蓋一半的風電發電量和粗略的覆蓋整個光伏發電量;但若以CCER價值來算,目前市場價格30元/噸,2億噸CCER相當于60億元,顯然僅靠碳市填補不了這個窟窿;如果考慮其他項目的CCER分掉一部分市場,以及不是100%風光項目的CCER可交易和用來履約的,那真正能通過碳市場獲取同等補貼的項目會更少。
現狀是簽發的CCER基本上都可以開發、交易和置換,碳資產價值仍然存在,取決于項目資源的優劣。至于履約,看全國的7個試點了。對于有意開發CCER的風光項目,開發期增加碳資產的開發和管理機構,鎖定CCER的買方或終端使用方,即REPA方式,或許將成為未來的趨勢。
3. 扶貧政策的工具
國際氣候領域權威專家多次證實不發達地區比發達地區更容易遭受氣候變化的傷害,而且傷害更大,加上國內現階段扶貧任務的艱巨性,使得貧困地區的項目天然具備合理性和優先性。但此時還需要評估這些貧困地區項目在操作上,是否符合應對氣候變化的本質和碳交易的初衷,是否更能高效和直接完成減排目標,而不僅僅是轉移碳市場的資金來完成扶貧任務。
4. 首批控排行業的看法
發電行業有兩種看法,一是來自直接控排電廠的:煤都買不起,買什么碳;二是來自中電聯的看法:在不增加發電企業成本和負擔的基礎上,激發發電企業參與碳交易的積極性,完成低碳轉型;而全國碳交易管理辦法對于控排企業的未履約的處罰條款為2-3萬人民幣。綜合這些因素,即使抵消機制重啟,都應保持謹慎樂觀的心態。
可再生能源與碳市場最終是不可分割的,碳市場與我國現行發展中的電力市場架構高度協同,未來將深刻影響全民商業和能源消費的體系。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修訂之時,上層設計不僅需要充分考慮各方參與的意見,更值得新能源行業同仁思考。
作者: 來源:歐洲海上風電
責任編輯:jianping